临卫健〔2021〕19号
临漳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临漳县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院感防控工作会议部署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临漳县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到位。
临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 1月26 日
临漳县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严防院内感染情况发生,更加有效的降低医疗机构内的传播风险,保障医疗治疗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做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底线要求,是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中必须履行的基本职责。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意识,以强有力的组织体系保障,确保院感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的高标准落实。
二、加强预检分诊建设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十个必须》等要求,规范预检分诊设置。在医院大门口单一入口处,配备远红外线测温仪,对所有进入医院人员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严格做好体温测量、做好规范登记、流行病学史询问等工作。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患者及可疑病例就地留观隔离,由接诊机构或120急救中心将发热患者及可疑病例安全转运至发热门诊就医,做好信息登记,并于1小时内向卫生健康局报告,做好疫情汇报、隔离、和转诊登记,不得私自留诊或拒诊。
三、加强人员规范培训
全县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全院医务人员院内感染防控知识培训,特别要强化对所有临床科室一线医务人员院内感染防控培训,加强院内消杀、个人防护等工作,提高风险意识和警惕性,并熟练掌握新冠肺炎临床特征、诊断标准,及早甄别发现病人并及时按程序报告。严格落实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措施的规范操作,杜绝非规范性操作的发生。
四、加强督导责任落实
县院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省、市院感防控工作要求,对全县各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实行点评化管理。对于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导致院内感染事件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临漳县院感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名单
附件:
临漳县院感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名单
为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院感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督导,确保院感防控各项要求和措施高效落实,特成立院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院感防控工作管理专班和院感防控专家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院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云军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刘 涛 县卫健局副局长
吕艳红 县卫健局副局长
王永军 县卫健局二级主任科员
司海军 县卫健局三级主任科员
程海娣 县卫健局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张云飞 县卫健局医政股负责人
何业光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各医疗机构负责人
二、院感防控工作管理专班
组 长:刘 涛 卫健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云飞 医政股负责人
何业光 监督所所长
成 员:牛光熙 公共事业股股长
杨桂霞 医政股科员
杨 波 医政股科员
王艳军 监督所科员
陈鹏宇 监督所科员
工作职责:负责及时传达感染防控方面最新的政策和技术规范等;负责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进行指导;负责督导检查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负责将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纳入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和专项监督内容,形成院感防控工作监督常态化机制。
三、院感防控专家组
组 长:朱金海 县医院院长
郑付山 县中医院院长
副组长:王保柱 县医院副院长
谭振平 县中医院副院长
冀茂昌 县医院内科主任
陈红军 县医院医务科主任
孔令彬 县中医院副院长
王书光 县中医院副院长
成 员:朱晓莉 县医院疾控科主任
冀爱珍 县医院感染科护士长
王国成 县医院感染科副主任
马玉海 县医院检验科主任
刘 锋 县医院药剂科主任
郭红霞 县医院护理部主任
孔德俊 县中医院医务科主任
张自慧 县中医院院感科主任
吕志民 县中医大内科主任
潘双江 县中医办公室主任
张 丹 县中医护理部主任
荣秀清 县中医后勤科主任
刘志辉 县中医门诊部主任
齐恩惠 县中医检验科主任
孔维山 县中医药剂科主任
李新海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石 伟 县第二医院院长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各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按照上级院感防控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我县工作细则;负责做好全县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指导和本院院感防控工作落实;负责全县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培训工作。